全院学生:
2019年下半年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评选依据
荣誉称号评选按照学校以下文件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指标
(一)参评对象
本次荣誉称号的参评个人,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正常学制内的在学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包括非学历生、在职生以及国际学生(外国来华留学生)。
(二)评选名额
参评本科生和研究生的“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人数分别为可参评人数的8%、2%、2%。
我院本科生参评指标数分别为:16名、4名、4名。
我院研究生参评指标数分别为:8名、2名、2名。
(三)评奖指标基数
1.本科生的可参评指标基数由教务处提供。
2.研究生的可参评指标基数由研究生院提供。
三、评审程序
(一)学生工作处发布荣誉称号评选工作通知。
(二)学院组织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工作,接受学生在学生工作平台(http://xmuxg.xmu.edu.cn)进行自由申报(登录个人账号后,点“荣誉称号申请”后开始填写申请)。
(三)学院评审小组审核、确定初评结果(带生辅导员、学院项目负责人登录学生工作平台http://xmuxg.xmu.edu.cn 进行审批),该结果需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到学生工作处审核。
(四)学生工作处复核获奖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学校发文表彰。
(五)学校颁发荣誉称号证书。
四、注意事项
1.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见附件1),尤其要正确领会《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关于申请表彰奖励必备条件的内涵,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习刻苦、表现突出;
2.参评学生在评审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3.“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同一学年度评选工作中可以同时申报,但不能同时兼得;
4.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导致其未获得荣誉称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上一学年直至本通知发布前的时间内,学生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包含已存在违纪事实应受处罚、处分的情形)或者有学院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学院可以直接取消其参评资格;
6.参评“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本科学生,原则上其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应该达到良好及以上。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以学校体育教学部提供的上一年度的测试成绩为准。
7.在荣誉称号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优;颁奖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称号,追回已发放的荣誉证书,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荣誉称号评选。
五、评奖材料提交要求
(一)纸质材料:
1.《厦门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因“优秀三好学生”和“三好学生”两类称号在评选中会进行调剂,愿意接受调剂的同学可以用铅笔同时勾选两项),签字处必须本人手签(如超出一面正反面打印一张);
2.班级民主评议表(仅本科生班级填写),必须班长签字。
3.志愿服务截图(志愿者管理系统截图,时间为2018-2019学年)或社会实践活动证明(时间为2018-2019学年,需盖校/院公章)打印。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参评“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同学还须提供加盖校/院公章的学生干部任职证明)。
(二)电子版材料:
1.2019年11月10日14点之前在学生工作平台http://xmuxg.edu.cn/提交个人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厦门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因“优秀三好学生”和“三好学生”两类称号在评选中会进行调剂,愿意接受调剂的同学可以同时勾选两项),文件以“姓名+××申请表”命名;
3.《荣誉称号申请汇总表》(仅本科生填写),文件以“××年级××班汇总表”命名。
以上纸质和电子版材料(除网上申请)均要以班级为单位提交。
本科生:纸质材料交到库同学处,联系电话:18030184310。电子版材料班级汇总后以“××年级本科××班荣誉称号申请材料”命名邮件发送至2054139192@qq.com。截止时间均为2019年11月10日14:00前,逾期不接收补交材料,学院将以实际收到的参评证明材料为依据进行审核计分。
研究生:纸质材料交到刘同学处,联系电话:18859278029。电子版材料班级汇总后以“××年级研究生××班荣誉称号申请材料”命名邮件发送至1974028881@qq.com。截止时间均为2019年11月10日14:00前。逾期不接收补交材料,学院将以实际收到的参评证明材料为依据进行审核计分。
如有疑问,请致电2185203.
必威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