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下午,原台湾暨南大学人类学研究所所长、三亚学院法学与社会学分院潘英海副教授应邀来到人类学研究中心,为人类学系师生们带来了一场题为“从家屋社会探讨台湾原住民的社会组织”的学术报告。报告会由人类学研究中心主任董建辉教授主持。
在正式进入报告前,潘教授首先对演讲主题作了简要说明。接着,他展示了一张台湾全景地图,为大家介绍台湾岛的地理环境和原住民族群的分布情况。
潘教授的报告内容主要围绕“家屋社会”(house society)这一概念展开。他认为,传统的人类学研究一直以亲属关系为基础来探讨社会组织形态,而他希望另辟蹊径,通过引入列维—斯特劳斯的“家屋社会”概念,结合台湾原住民族以及海南岛疍民、黎族及苗族的案例,重新对台湾原住民族的社会组织形态进行思考,甚至考虑将此概念的适用性扩大到更广泛的所谓“第四世界”族群,即用“家屋社会”的概念取代“亲属”概念,用于解释所有具有移动性生产模式(mobile production)的族群。
报告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日据时代的文献对台湾原住民族“家屋”的记录与描述。在这一部分,潘教授展示了阿美族、布农族等台湾原住民族住屋的图片资料,并对家屋的形制、内部结构及其代表的文化意义进行了解读。第二部分主要讲解“家屋社会”这一概念的定义,引用了列维—斯特劳斯的相关论述,并根据他自己的研究和思考进行修正和补充。第三部分介绍原住民族的两种形态——酋长制和大人物制。第四部分则以卑南族和布农族为例,讲述台湾原住民族“家屋社会”的组织形态和运作情况。
潘教授精彩的报告引发了在场师生的积极回应。人类学与民族学系宋平教授、董建辉教授、台东大学林清财教授及在场的研究生纷纷提出自己的问题与潘教授进行交流,针对潘教授提出的“家屋社会”概念的适用性以及取代“亲属”这一人类学传统概念的可能性进行了深入探讨。
最后,董建辉教授对今天的报告会进行了点评和总结。他指出,潘教授的演讲内容富有启发性,展现出一位资深的人类学研究者对于大的学术问题的重新思考和开拓。虽然潘教授提出的理论可能还存在不够成熟之处,但这种学术探索精神值得大家学习。
整场讲座共持续了3个小时,最后在热烈的欢送掌声中结束。
(郑伟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