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我院2023年面向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主要采用材料评审方式,为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安全、科学、公平、规范,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严格招生选拔标准,将招收和培养拥护“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拥护国家和平统一的港澳台学生作为首要目标和任务,对考生外语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查,择优选拔。
二、评审程序
(一)考生提交评审材料
1.《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由“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生成);
2.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地区考生提供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提供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考生应提供应届在读证明或学生证),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两名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信;
5.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教育成绩单(须加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6.本科毕业论文(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初稿或概要);
7.外语水平能力证明;
8.体现自己专业或学术能力的论文(不一定公开发表);
9.其他能证明自身外语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的学术成果、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
★请考生将评审材料扫描件按以上顺序整理,压缩成一个以“港澳台硕士+专业+姓名”命名文件夹,邮件主题注明:“2023年港澳台评审材料+专业+姓名”,在3月15日之前发送至以下邮箱。申请者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刘老师 ssajx@xmu.edu.cn 0592-2189080
(二)资格审核
学院对申请人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者,终止考核程序。
(三)专家组评审
学院成立评审小组,选任3-5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的专任在职教师,对通过考试资格审核的考生围绕外语能力、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培养潜力、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等方面进行评审(考核),并形成外语水平(满分值为100分)、专业能力(满分值为150分)和综合素质(满分值为150分)三门具体成绩。成绩低于240分者,不予进入后续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采用材料评审方式,材料评审成绩的权重为总成绩的50%。
三、考核录取的监督
(一)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所有参与审核评审工作的人员须认真负责,切实维护港澳台研究生考试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利害关系人员报考本单位港澳台研究生的教师和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单位本年度的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各单位须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公布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信息,并做好考生咨询服务。
四、其它
本方案未尽事宜以《厦门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简章》、《厦门大学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指导意见》等规定为准。
必威
2023年3月8日